刘永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现为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儒家美德伦理学、工作伦理学、动物伦理学,人工智能社会伦理,中国当代社会日常道德观念的反思与批判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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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
邮编:410081
教育背景
2012.9-2016.6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伦理学专业, 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7.9-2010.6 南京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伦理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
2003.9-2007.6 华中农业大学 文法学院法学专业, 获法学学士。
代表论文
工作伦理学方面:
1.《论儒家思想中的敬业精神》,《道德与文明》2016年第1期。
2.《工匠精神及其当代价值》,《湖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12期。
3.《关于“工作伦理”概念的思考》,《企业管理》2015年第11期。
4.《勤劳现象的反思》,《企业管理》2016年第3期。
5.《回归背离的工作自主性》,《企业管理》2016年第4期。
6.《论敬业的道德理由》,《桂海论丛》2016年第1期。
儒家美德伦理学方面:
7.《“缠足”从审美到道德的嬗变——兼论审美的泛道德化现象》,《理论月刊》2016年第1期。
8.《先秦儒道生命观及其当代价值》,《理论界》2015年第12期。
9.《汉代孝廉制度的历史演变及其当代价值》,《理论界》2016年第1期。
10.《新世纪孝道推广活动述论》,《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11.《“乡贤”人格及其养成》,《南昌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12.《梁漱溟“以对方为重”伦理思想探析》,《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西方元伦理学方面:
13.《论罗斯对正当与善的区分》,《学术交流》,2016年第11期。
14.《对纳斯鲍姆“脆弱之善”的批判》,《科学·经济·社会》,2015年第1期。
参与课题
1. 《中国民众日常生活伦理研究(11JJD72001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参与人之一,撰写第五章“工作伦理”部分。
2. 《传统美德的继承创新与实现中国梦研究(14AZD00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参与人之一。
3. 《教育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教育部高教司面向全国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核心教材,参与人之一,撰写第五章“和以成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