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软件运动与科学伦理精神
李 伦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6期
摘要:在科学商业化气息日浓的时代里,何以能够产生富有理想主义色彩的自由软件运动?本文认为自由软件运动的兴起与科学伦理精神密切相关。自由软件运动是人们试图在计算机软件界复兴科学伦理精神的结果;自由软件哲学是对科学伦理精神的坚持和弘扬的结晶。自由软件运动及其哲学反过来引发了所谓的“开放科学”运动,对科学强保密和知识产权强保护倾向提出挑战,为现代科学伦理制度化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诸多启示。
关键词:自由软件运动;科学伦理精神;科学的精神气质;
开放科学自由软件运动(FreeSoftwareMovement)是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一个不得不令人惊叹的科技文化奇迹。它是人们试图在计算机软件界复兴科学伦理精神的结果,而自由软件哲学则是对科学伦理精神的坚持和弘扬的结晶。同时,自由软件运动哲学也反过来刺激科学本身,引发了所谓的开放科学(openseienee)运动。
一、自由软件运动:技术的还是哲学的?
自由软件运动是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研究员理查德•斯多曼(凡ch耐Stallman)1984年发起的。理查德•斯多曼认为,计算机软件应当是自由的。如果不是自由的,就会出现由少数人统治计算机软件业的局面。为此,他建立了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SoftwareFoundation,玲F),启动了GNU工程。他提出了C叩yleft思想,并为实现这一思想提出了解决方案,即C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CNUGeneralPublieUcense,简称GPL)。CPL体现了c叩yleft思想,是该运动的精髓。该协议允许人们自由复制、使用、分发和修改软件,并提供程序源代码。唯一要求的是其衍生软件仍必须遵循CPL协议,以保持自由软件运动的持续性。这是对不允许用户复制、分发和修改程序、不提供源代码、过分限制用户权利的传统软件知识产权模式和知识价值观的挑战,在仃界、科学界乃至整个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与自由软件相对的是专有软件(proprietarysoftware)。知识产权制度包括版权制度由来已久,但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则只是近几十年的事。在计算机软件技术发展的早期,计算机软件没有被纳人版权保护之列。当时,硬件商为了推销自己的硬件,不得不预装一些适用的软件。这些软件一般不用付费,就可以自由使用和自由拷贝。当时,没有人想到软件的权利,更谈不上软件的商业行为。川(P’)因此,计算机软件从一开始就是自由的。但是,后来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专有软件,并迅速发展成为软件界的主流。专有软件要求人们购买软件才能使用,它不允许自由拷贝和分发,也不提供源代码,它只提供二进制文件。这一转变当时被称为“伟大的改变”,被认为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想。自由软件运动的领袖、被誉为最后一个真正的黑客的理查德•斯多曼认为:“专有软件社会系统(即声明用户不能分享或修改软件的系统)的观念是反社会的、不道德的、完全错误的。”工ZJ面对时代的变迁,他意识到:“虽然我原来的群体己经消失,但继往开来并非不可能,只是我面临一个道德选择。”仁’〕他所说的“道德选择”是指:是加入专有软件世界?还是愤然离开计算机领域?结果,他选择了第三条路:发起自由软件运动,立志在软件界复兴自由软件的传统。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斯多曼是自由主义者,不如说他是保守主义者。从此也可以看出,斯多曼发起自由软件运动的起因并非技术原因,而是因为自由传统在软件界的丧失。他领导的GNU工程一直“使用‘自由软件’一词,就是为了强调自由,而不仅仅是技术”[’〕。最著名的自由软件Limix操作系统在短短的10年里已发展成为可望抗衡微软Windows的操作系统,成为反对微软知识霸权的象征和希望。它之所以能在短短的几年里发展到如此程度,并不在于技术方面。相反,有人质疑Linux的技术方面,如安全性,统一性,以及外围支持的缺乏。它的成功主要在于它遵循自由软件运动的精神和GPL协议,采取了“市集开发模式”。自由软件运动也引起了诸多争论,但争论的焦点也不在技术层面,而是在软件开发模式和哲学层面。如果说微软担心Linux危及它在系统软件市场的垄断地位,还不如说它惧怕自由软件哲学的有效性,担心自由软件哲学及其实践而不是自由软件的技术方面可能导致微软帝国霸主地位的根本性动摇。从以上可以看出,无论自由软件运动产生的原因,还是其成功和引起争论的原因,都在于它的自由哲学。自由软件运动是一场革命,但它并非一场纯技术革命,而是一场爆发在计算机软件界的哲学革命。斯多曼一再强调自由的原则和哲学在自由软件运动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他说:“我们必须谈论自由。”“再说一次,我们的前途取决于我们的哲学。”斯多曼最担忧的是,许多用户对自由软件的兴趣是出于纯粹实用的理由,而不是对自由软件哲学的认知和认同。对自由软件哲学缺乏认知和认同,则意味着自由软件运动失去了立足点,预示着自由软件运动的失败。作为程40序员出身的斯多曼除了继续编程,他花了大量时间阐述和宣传他的自由软件哲学。因此,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LawrenceLessig曾说,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哲学家,我们这个时代有一位哲学家,他就是理查德•斯多曼。[s](。)
二、自由软件哲学及其制度化:C叩yleft和GPLLinux的创始人李纳斯•托沃兹(LinusTor-vakls)认为:“Linux获得成功,不是因为它的最初目标是使它具有广泛的可移植性和广泛的有效性,而是因为它是建立在优秀的设计原则和一个良好的发展模式基础上,这一坚实的基础使可移植性和有效性更加容易实现。”仁’J也就是说,李纳斯本人承认,Unux的成功不在于它的技术方面,而在于它的设计原则和发展模式。这里所说的发展模式主要指它所采纳的“自由软件精神”和“市集开发模式”。
自由软件精神概括起来就是自由、开放和共享。它集中体现在斯多曼提出的C叩yleft思想中。斯多曼指出:“C叩yleft的中心思想是,我们应当给予任何人运行、拷贝、修改和分发衍生程序的许可,但不准许附加他们自己的限制,以保障每个人都有获得作为‘自由软件’的软件拷贝的自由。它们成为了不可异化的权力。”[2J如何实现C叩yleft思想呢?斯多曼制订了GNU公众许可证GPL。与版权软件使用许可证保护软件版权一样,自由软件也采用许可证制度来保护自由软件的可持续自由。与版权软件不同的是,它所采用的许可证的内容完全不同。因此,斯多曼不过是利用版权制度,推行自由软件运动。也就是说,他并不反对知识产权制度。只是认为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过分限制了用户的自由。GPL许可证的推出,实际上就完成了自由软件精神的制度化。也就是说,如果你使用自由软件,你就必须遵守GPL协议,必须保证衍生的软件继续遵守GPL协议。这样就保证了自由软件的持续,而不成为专有软件。如果说自由软件有什么不自由的地方,就是这一点了。也正因为这一点,人们认为斯多曼是一个乌托邦的自由思想追随者,认为他追求的是一种绝对的自由,一种极端的自由。我们认为,他追求的自由是一种自洽的自由,一种持续的自由。他不是在单纯地追求极端的自由。一个程序最开始是“自由软件”,并不一定意味着它永远是自由软李伦:自由软件运动与科学伦理精神件。因为,如果没有像GPL这样的协议,他人就可以利用自由软件进行编程,并使新的软件成为专有软件。因此,斯多曼追求的目标是:一个程序是自由软件,而且它永远是自由软件。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实行GPL这样的许可证。有两种类型的软件表面上看来似乎是“自由软件”。一种是公域软件(publicdomainsoft-ware)。这种软件没有任何版权,可以自由分发、拷贝、使用和修改。公域软件没有版权,也没有任何限制,不可谓不自由。还有一种是有版权,但可以自由分发、拷贝、使用和修改的软件。这种软件虽然有版权声明,但发行许可证极其宽松,没有任何限制,对衍生软件也没有任何限制,不可谓不自由。最著名的例子是xwindow系统。t,〕但是,斯多曼认为这些软件都不是真正的自由软件。公域软件和XWindow之类的“自由软件”不可能导致持续的自由,因为它的分发协议过于宽松,使它很容易被他人利用,对它进行修改,而得到的新版本或软件就有可能变成专有软件。斯多曼之所以制订GPL协议,就是为了保障自由的持续性。因此,斯多曼追求的并非极端的自由,而是持续的自由和真正的自由—“不可异化的自由”。
三、科学伦理精神:自由软件运动的哲学基础
芬兰学者pekkaHimanen认为,unux与Win-dows的首要区别在于Linux的开放性:“科学研究者允许同行检验和使用他们的发现,用于进一步的测试和发展。参加Linux工程的黑客允许所有其他人使用、测试和开发他们的程序。在科学界,这叫做科学伦理(seientifi。ethiC)。在计算机编程界,这叫做开放源代码模式。”同时,他认为“开放性是黑客从大学继承而来的遗产”。[4]
实际上,在谈到自由软件运动和开放源代码运动的合理性时,自由软件运动的领袖人物都认为该运动所倡导的精神实质上来源于科学伦理精神,是科学伦理精神在计算机软件领域的复兴。在他们看来,这种伦理精神在计算机软件界有泯灭的危险,他们倡导这种精神不过是重新寻回这种科学伦理精神,并发扬光大。
科学伦理精神(ethosofscience,大多译为“科学的精神气质”)在科学社会学之父罗伯特•默顿(RobertK.Merton)那里得到了很好的表达。通过研究他称之为“科学的规范结构”,提出了科学规范结构理论。科学规范结构理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科学奖励系统和科学的伦理精神。科学交流系统则是使两者正常运行的一种科学社会机制。
“科学伦理精神”是指规范不同国度、不同学科、不同组织和文化的科学家活动的规范和生活方式。默顿提出了四个规范: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条理的怀疑精神。christ叩harM.Kdty认为,这是最值得仔细研究的与自由软件相对应的东西。
美国科学社会学家巴伯(Bema Barber)指出,现代科学诞生于极其尊重私人所有权的西方社会,但是,科学社会并没有坚持这一传统,最多也只是把这种传统中的权利简化到最低程度—科学声望和优先权。在这一最低程度之外,科学知识贡献都是公有财产,所有成员都可以使用这些贡献。从科学中取其所需的人有公开其新发现的精神义务,因为这些发现建立在共同体租借给他的财富的基础上。所有科学同行之所以有权分享这些知识,因为许多人都曾经在过去或有可能在将来为科学做出贡献。t6}(P7,)自由软件运动“自由、开放和共享”精神正是科学公有性的体现。
与“公有性”价值紧密相联的是“无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巴伯认为,这一道德理想并非普遍地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之中,而只是限于科学和其他一些自由专职领域。也就是说,在科学中,盛行一种不同于其他社会建制的道德模式。在这里,人们通过服务于共同体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获得声望和工作满足。如果没有作为科学中竞赛规则之一的“无私利性”,科学的“公有性”价值就不大可能流行。{‘l(哪)这正是黑客为什么不计报酬奉献自由软件运动的原因所在,是对自由软件运动发展的动力机制的一种很好的解释。ChristopherM.Kelty指出,默顿的“无私利性”不只是护j个有关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的问题,而是一个建制设计的问题:“无私利性”要求科学必须独立于其他社会建制,科学只对同行负责,而不对管理者、资助者、甚至公众负责。[5](在这个意义上,disin-terestedness应该译为“利益中立性”。)科学的当代发展表明,科学有偏离这一要求的趋势,因此,利益冲突问题就成了当今研究伦理学(rese二hethics)的一个经典问题。这种“利益中立性”也是自由软件“市集模式”有效性的原因之州。第6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有条理的怀疑精神”也不仅仅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建制规范的问题。它是指:科学建制的规范必须是这样的,即使面对政治强权,科学也必须增强坚持不同观点的能力。否则,科学的真理性将大打折扣。〔5」自由软件的“市集模式”能够取得成功,实际上也与“有条理的怀疑精神”密切相关。默顿的“科学伦理精神”揭示的是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的科学是如何运转的,而“科学奖励系统”研究的是科学为什么能够如此运转。因为科学伦理精神的“理想性”,使人们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科学为什么能够保持公有性?”“科学家为什么可以无私奉献科学?”这些问题对自由软件运动来说,极为熟悉。他们无数次碰到类似的问题。默顿把这些问题归结为科学奖励系统的问题。默顿提出“声望是科学奖励系统的通货”,就像货币在社会中的作用一样。巴伯也指出:“科学中的‘公有性’和‘无私利性’价值观不提倡精心地构筑基于金钱收人基础之上的、易招致反感的等级差别。科学家间的竞争严格限制在取得科学成就上,‘钱的竞争’在道德上是被禁止的。”〔6]在科学中最恰当的成就象征是一个人的工作,工作的相对声望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一般的公众评价,但更取决于专业同行所做出的评价。这种科学奖励系统理论较好地回答了上述问题,对自由软件运动也是一样。科学的交流系统是基于科学伦理精神而建立的。因为,只有建立公开和共享的科学交流体系,才能保证科学的公有性的实现。也正是由于科学的“公有性”,在科学中保密成为不道德的行为。保密使科学家对同行已经做过的工作一无所知,从而剥夺了他从事自己的研究所必须的大部分材料。它废除了科学家之间对于新工作、新想法的非正式讨论,而这种讨论对于任何科学创造都是必要的。自由软件“市集模式”正是科学交流系统在软件界的应用和发展。这种模式能够取得成功,与源于科学公有性的科学交流系统的有效性密切相关。科学伦理精神表明,科学本质上是自由、开放和共享的事业。科学伦理精神造就了自由软件运动的自由、开放和共享精神,造就了自由软件的“市集模式”。无私利性要求开发主体独立于其他社会建制,而市集开发模式的主体恰恰是由世界各地的程序员,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独立于任何42其他社会建制。有条理的怀疑精神也成就了“市集开发模式”,因为只有你对现有程序不满意,想完善程序,你才会加人这种“市集开发模式”。“无私利性”也部分解释了自由软件开发主体的动力机制。科学本质上是一种自由、开放和共享事业,自由软件运动是科学的延伸。计算机产业的核心在于计算机科学,正如斯多曼指出:“自由软件基金会和GNU工程的根本原则是:源代码是计算机科学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如同科学知识一样,应该可以自由地得到。”〔2」开放源代码就像科学,所以软件开发必须遵循科学伦理。只不过计算机科学与其他科学不同的地方是,计算机科学只能以“开放源代码”的方式使人们能够复制结果。C而st叩harM.Kelty走得更远,认为“开放源代码不是‘像’科学,而是科学的一部分”。“自由软件是科学的一部分,就像计算机科学与工程是科学的一部分”。〔’]这不仅表现在自由软件运动发端于科学研究机构,如如T和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等,而且表现在自由软件运动的主体是工作在大学和科研机构的黑客。斯多曼1984年发起自由软件运动时是MIT的研究员,Unux的创始人李纳斯当年是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学生。自由软件的参与者几乎都是来自大学和实验室,无论私立的还是公立的。因此,作为科学一部分的自由软件运动分享科学的伦理精神,这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四、开放科学:自由软件哲学对科学伦理精神的回馈自从计算机软件专有化以后,软件的分发就被置于条件苛刻的协议之下。购买一个软件,实际上仅仅获得使用权等非常有限的权利。你买到的不过是一个许可证而已,除此之外,你毫无所得。为了防止用户修改等权利,软件仅提供普通用户无法识别的二进制文件。也就是说,不提供源代码。
不提供源代码的软件是不是一个完整的产品,这一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此我们更加关注的是,不提供源代码的文化意蕴。没有源代码,人们就无法知道所使用的软件的内在结构和内容,就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修改程序以适应自己的特殊需要,就会对软件充满神秘感。二进制在用户与软件(抑或其他软件公司)之间平添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高墙。软件成为高深莫测的圣物,软件公司也因此可以获得正常情况下难以获李伦:自由软件运动与科学伦理精神得的利益。这道屏障成了软件获利的利器,而用户顷刻之间沦为“文盲”,成了虔诚的膜拜者。表面上看来,这道二进制高墙似乎是软件运行所必需的技术要求,似乎是计算机软件界内部技术方面的事情。然而,这一转变也意味着某种程度的科学神秘化倾向。
美国学者ThomasScoville曾把李纳斯和马丁•路德做了一个类比,探讨Linux和自由软件运动对微软模式—封闭式开发模式的影响。〔’〕这种类比以一种耐人寻味的方式,揭示了科学神秘化和从前的圣经神秘化之间的某种文化上的契合,有助于我们理解Linux和自由软件运动对打破科学神秘化的意义。
TholnasScoville在文中写道,路德时代的欧洲人的精神生活主要来源于圣经,但圣经在16世纪是用拉丁文写成的,它超出了普通人的文化水平,这种语言只有神职人员和少数上流社会的人才懂得。因此,罗马天主教会几乎垄断了欧洲人的信仰、文化和精神生活。普通人必须借助神职人员才能倾听上帝的声音。罗马教会因此成功地将上帝的命令增值成为强大的经济力量。1517年,一位远离罗马的普通天主教牧师马丁.路德挑起了新教改革。他挑战整个教会学说和教皇制度的强权,断言没有任何世俗的强权有权介人个人和上帝之间。他通过把圣经翻译成普通人能够理解的语言,使普通人能够和上帝直接通话。他希望将教会的权利返还给应该得到权利的人民大众手中。ThomasSeoville认为,Linux之父李纳斯就是数字时代的马丁•路德。他写到,500年以后,李纳斯坚持没有人应该插手于我们和cPU之间,数字改革势在必行。像路德一样,他有一个神圣的、古怪的主意,要把中间的官僚机构全部移去,在普通人和一个更高的权力—他们的计算机—之间建起直接的联系。[l1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李纳斯秉承自由软件运动的精神,实行开放源代码模式,采取GPL协议,公开开放源代码。看似简单的作法,蕴涵着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和革命意义。开放源代码模式摒弃了“教堂模式”,公开开放源代码可以把软件源代码自由地提供给每一个普通人。它实行市集模式,鼓励普通人直接参与软件开发。它消除了开发者访问操作系统的特权,消除了编程人员和使用者的差别。只要你愿意或需要,你可以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修改、增减或发展它。李纳斯希望把权利赋予给每一个需要的人。其实,这一切都根源于自由软件运动自由、开放和共享精神。因此,与其说是李纳斯还权于民,不如说是自由软件哲学精神使然。
因此,自由软件运动是对科学知识强保密的抵制,对打破科学知识强保密倾向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也正是这一精神促成了“开放科学”(openseienee)运动的兴起。默顿曾经指出,随着科学的公有性在科学建制中的确立,“使得知道17世纪依然清晰可辨的个人对什么知识和私人知识的偏好黯然失色。这种制度化的开放交流及相应的奖励系统,已经在现代科学中规范地发挥作用了,正是这一点在科学的规范结构中被描述为‘公有性’的要素”。仁‘〕‘巧,)因此,软件界专有软件的出现可以被视为17世纪这一传统的复苏。而自由软件运动的出现则是对这一复苏的反对。随着科学的技术化和技术的科学化,科学越来越具有商业和军事潜力,在科学界出现科学知识的强保密和知识产权的强保护倾向。这种倾向也可以被视为17世纪这一传统的复苏。自由软件哲学反过来给科学的启示则是,科学也应当对这一复苏提出反对。在一定意义,科学事业实际上更像XWindow系统。科学数据和成果的分发协议极其宽松,没有任何约束,可谓自由。但是,他人可以利用科学获得新的成果,例如技术成果,而将这些成果专利化,不再属于自由的范畴。因此,随着科学和经济的密切关系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从前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科学成果开始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同时,科学共同体内部的相互保密也日趋严重。也就是说,科学的公开性和共享性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这样的科学自由是不可持续的,是可以异化的。自由软件运动哲学在这方面也许对我们有所启示,尤其它的“可持续的自由”哲学对保持科学的公开性和共享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们之所以不愿意公开自己的阶段成果,是担心他人在此基础上取得竞争优势,做出更好的成果,而这些成果可能被知识产权保护。也就是说,可持续的公开性和共享性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科学共同体传统的科学伦理精神比较脆弱,没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保证。在这方面,自由软件运动为科学树立了新的制度传统,尽管这种传统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但却可以较好保护自由的持续43第6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仃性。这种制度就是GPL协议,该协议的要义是:以自由软件为基础的软件仍然必须是自由软件,也就是说,衍生软件仍然必须遵守GPL协议,否则,视为侵权或违反GPL协议。“开放科学”运动正是受自由软件运动的启发,其目标就是要追求不可异化的科学自由。
知识产权制度是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之一,但知识产权的强保护对科学研究的发展可能起负面影响。基础研究通常不受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但是,过度商业化的趋势日盛,保护科学数据的趋势也日益增强,就像人类基因保护所显现的那样。生物技术领域注定要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因为该研究领域具有显而易见的商业潜力,因此,这些年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不断增强的专利化浪潮。Lg]因此,人们建议采用新的知识产权许可证模式,这种模式在软件开发已获得了成功,这就是开放源代码软件。这种制度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来确保软件的广泛传播。开放源代码模式在科学研究领域中的应用通常被称为“开放访问”(叩enac-ces,,oA)。OA运动最好的例子是科学成果等信息在网上的公开发表。科学家只需点击鼠标,就可以访问到高质量的内容。t’〕保护科学成果的专有性已经制度化和体制化,这就是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许可证制度。但是,对于非正式的科学伦理精神却缺乏对应的制度。自由软件运动在这方面找到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即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但实行与专有软件不同的许可证制度,例如GPL协议。这是自由软件运动对科学伦理精神在制度化方面的发展,也是“开放科学”从自由软件运动获得的启示。许可证制度已成为“开放科学”运动实现科学伦理精神建制化的一种新的尝试。自由软件运动告诉了我们许可证制度的多样性。专有知识产权许可证只是其中一种选择而已,像GPL等许可证则给我们提供了另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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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nd,5Guadamuz.即郡Sc记,。:OPens娇wa二乙比eoesa,zdSc记nt沙双“earch.伪er一Commoditised;口‘己r一C阴t。公ed;伪er一O。,ed:the八资“D娜tal之£901肠rld?20thBritish&肠h加w[z〕.Educa‘10,‘a,以Te。人nol咬召了滩ssoeia‘10,:co;毋r-~尸知月才,2005.
(责任编辑:江雨桥) 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