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新、拓新与创新
———论生态伦理学对伦理学的贡献
刘湘溶
2007年1月第1期(总第27期)伦理学研究
[摘 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弘扬生态伦理,繁荣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学对伦理学的贡献功不可没,主要体现为:开辟了伦理学研究的新领域,确立了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新原则,培育了人对自然的新态度,对传统思想展开了新的系统批判,明确了人类在自然生活中扮演的新角色,对伦理学基本观念进行了新阐释,制定了人类行为新规范。
[关键词]生态伦理学 伦理学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弘扬生态伦理,繁荣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学虽然被归属于应用伦理学范畴,但它对伦理学基础理论的贡献功不可没。同以往的伦理学相比较,生态伦理在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实践指向的结合上实现了一系列的启新、拓新与创新,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七大方面。
一、 开辟了伦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在生态伦理学问世之前,古今中外伦理学家视野所及,均是人与人(或人的社会)的道德关系,几乎没有或者很少论及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他们提出的善恶等道德观念,义务、良心、荣誉、幸福等道德范畴,集体主义、英雄主义等道德原则,勿偷盗、勿奸淫、勿欺诈以及团结、友爱等道德规范都主要是针对人与人的关系,即人的个体与个体,人的个体与自己,人的个体与群体,人的群体与群体的关系而言的。生态伦理学则将眼光聚焦在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主要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评价和伦理规范”[ 1 ] ( P11) ,它实现了伦理学研究领域的拓展。只是随着生态伦理学的创立,整个伦理学大厦的建构才得以完整。
包括道德现象在内的全部人类文化现象,是以人的实践为中介而确立起来的人—社会—自然的三维结构,换言之,是三对矛盾,即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矛盾错综运动的表达。正如离开了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运动便无法正确说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一样,离开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同样无法正确说明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运动。我们只有在这些矛盾的相互联结上才可求得对包括道德现象在内的全部文化现象的合理解读。人与社会的关系折射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折射着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之所以具有道德意义,归根到底是因为对这一关系的处理最终会对人的现实社会生活产生影响,会触及人的利益。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我们要求发展,则需谋和平,既需谋“红色和平”———社会和谐,又需谋“绿色和平”———自然和谐。人是自然的产物,自然是人的栖所,是人创造一切财富的源泉。
二、 确立了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新原则
诚如余谋昌先生所指出,生态伦理学所确立的原则是:应当尊重自然的完整与稳定。所谓自然的完整,即自然的多样性统一,所谓自然的稳定、即自然各部分的动态平衡。这一原则既表明了人类对自然应持有的基本立场,又提供了用以调整人与自然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准绳。该原则在操作层面具体化为两个子原则。子原则一:应当不破坏自然的完整与稳定,这一子原则在操作层面上对人的行为提出了禁止性要求,例如不得捕吃野生动物,不得随意排放废物等等。子原则二:应当保护与促进自然的完整与稳定,这一子原则在操作层面上对人类行为提出了选择性要求,例如,宁可以身饲虎也不以身弑虎;同藏羚羊的盗猎者作斗争,甚至不惜流血牺牲;为拯救大熊猫捐款,义务植树造林,等等。
生态伦理学认为,要做到尊重自然的完整与稳定,起码要做到不破坏自然的完整与稳定,但这又是不够的,还要做到保护与促进自然的完整与稳定。道德,不论是调节人与人关系的道德还是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均非仅仅是关于人们应当不做什么的学问,而且还是关于人应当做什么的学问,它指出,破坏自然的完整与稳定的行为是恶,保护与促进自然完整与稳定的行为方善,前者必须谴责,后者必须褒扬。生态伦理教育,便旨在培养人们视破坏自然的完整与稳定为耻辱,视保护与促进自然完整与稳定为光荣的荣辱观。
三、 培育了人对自然的新态度
新态度可归纳为“四心”,即,我们必须对自然始终保持感激之心,真正懂得是自然为我们提供了栖身之所,是自然为我们的生长提供了丰富乳汁;第二,我们必须对自然始终保持忏悔之心,真正懂得是我们对自然索取的太多,由于我们的无知、狂妄和贪婪,已使自然伤痕累累,满目疮痍;第三,我们必须对自然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真正懂得自然意志不可违背,自然规律只能遵循,我们对自然做了什么,也就是对自己做了什么,对自然意志和规律的蔑视,必然会招致自然的惩罚;第四,我们必须对自然始终保持谦卑之心,真正懂得人类不过是自然进化在很晚的时候方才出现了一个物种,与自然古老而深邃的智慧相比,人类的智慧是何等稚嫩,我们不但要做自然的好子孙,而且要做自然的好学生。
四、 对传统思想展开了新的系统批判
这些传统思想主要有如:
1、人类中心论人类中心论是指这么一种意识或文化心理,它把人看成是自然界进化的目的,看成是自然界中最高贵的东西,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是为人而存在的,可供人随意驱使与利用。
人类中心论,在传统的哲学、神学、文学中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从西方哲学看,早在古希腊,普拉泰戈拉就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亚里士多德说,植物为动物存在,动物为人存在,后来到了康德则把人看成绝对目的,主张人为自然立法。又例如,从西方神学看,在欧洲中世纪,基督教大肆宣扬上帝赋予了人统治自然的特权。依据基督教的教义,上帝在创世的第六天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他前五天的创造是为创造人作准备的,其它万物虽然也是上帝的创造物,但只有人才是上帝自身的模仿,因而人是最接近上帝的存在,拥有按照上帝旨意统驭万物的特权。又例如,从西方文学看,以文艺复兴时期为标志,可以说把一切美妙动听的言词都加给了人类,认为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等,这虽然一方面表达了人类企盼从神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的愿望,否定了神学中心论,但却又树起了人类中心论,它一方面把神归化为了人,另一方面又把人抬高成了神。
人类中心论和西方中心论、民族中心论、个人中心论在逻辑上如出一辙,其危害在于必然导致人类沙文主义和物种歧视主义。自然生活中的人类沙文主义和物种歧视主义,同社会生活中的大国沙文主义、种族歧视主义一脉相承。
弗洛伊德说过,科学的发展曾给人的自尊三次沉重打击。第一次是哥白尼日心说的问世,它使人类失去“特选公民”的身份;第二次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创立,达尔文指出人由猿演化而成,人并没有什么了不得,他和动物同宗同祖;第三次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的提出,这一学说告诉我们,理性并不表明人类的优良与高贵,在文明面纱背后支配人的行为的内在动因是人的本能,尤其是人的性本能。尽管科学进步对人类中心论发起一轮又一轮的冲击,但在生态伦理学问世之前,人类从未能对它作一番自觉的清算,对其进行清算是生态伦理学的任务之一。
2. 人类与自然二分对抗论
长期以来,我们的思维方式已经习惯于对人类与自然的二分。其实人与自然是同一的,人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物,人在自然中,自然也在人中,自然是一个整体,人类只是它的一个部分,只是自然多样性、丰富性的一个体现、一种证明,人类没有资格与自然相提并论。
长期以来,我们的思维方式不但习惯于对人类与自然的二分,并习惯于把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为对抗关系,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人类对自然的对抗史。人类与自然的二分对抗只是在人类作用于自然的力量有了一定发展,但又发展不足的条件下产生的,它的产生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即催生了人类的主体意识,煅造了人类的主体意志,发达了人类的主体智慧。的的确确,人类在和自然的抗争中演出了一幕一幕可歌可泣、威武雄壮的活剧。从亚当夏娃偷食禁果到普罗米修斯盗取天火,从后羿射日、女祸补天再到大禹治水,从第一台蒸汽机的发明到第一颗原子弹的爆炸成功⋯⋯人类在对自然的征程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重大胜利,但是,当人类高唱凯歌继续向自然进军的时候,他猛然发现自己在和自然抗争中所取得的重大胜利是以自己赖以栖身的外在自然的破坏和赖以安心的内在自然的失落为代价的,是在自毁家园———物质的、精神的家园,充满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事实教训了人类,使人类开始懂得与自然的共生之理,诚如恩格斯所言,人类绝不能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统治自然,因为我们连同我的肉、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杰里米•里夫金在其名著《熵:一种新的世界观》中说得好:人类与自然的人为分离是牛顿时代的特征,在太阳能时代里这二者将重新融合。自然中的人将取代对抗自然的人。
3. 人类能力绝对论
人类能力绝对论即人类万能论。传统文化培养了人类对自己能力的一种自负,人类总认为自己是万能的。所谓万能就是无所不能,不但能完全控制自己,包括自己的身体与心灵,而且能完全控制自己周围的环境,有学者把这称为“人道主义的僭妄”。[ 2 ]
人类万能论有两个表现,一是对理性的盲目崇拜,二是对科学技术的迷信,归根到底表现为对理性的盲目崇拜,因为科学技术是理性的产儿。人类万能论认为,理性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为人类带来所企望的一切,可以克服人类所遭遇的全部困难。事实是,理性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人类带来了某些所期望的东西,但同时也为人类带来了许多所不期望的东西,它们曾帮助人类克服了不少困难,但同时又给人类造成了不少新困难。理性有局限,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罗马俱乐部在它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它们产生的严重问题,往往比它们解决的问题还多。
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的居民砍伐森林,是为了扩大耕地,增加粮食产量,可谓理性之举,但他们万万想不到,这些地方后来完全成为不毛之地,遗祸子孙。
埃及人建造阿斯旺大坝,是为了发电和扩大农田灌溉面积,这也可谓理性之举,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会引起水源枯竭、渔业衰落和血吸虫的传播,得不偿失。
人类发展科学技术是为了走向“天堂”,但却使自己走近了地狱⋯⋯
这一切都说明,人类有能,但非万能,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人毕竟是人不是神,万能的神作为人的理想化身只存在于人的幻想之中。
康德哲学问世前,人类对于自己的能力一直盲目乐观而缺乏批判。康德是第一个对人类能力(认识能力)进行系统考察并得出人类并非万能之结论的人。但对于绝大多数的人而言,康德的声音似乎太微弱太微弱了⋯⋯。
古希腊的哲人早就说过,知识即美德,而最大的知莫过于自知其无知,自知其无知也就开通了求知的道路,而求知的道路是无止境的。面对自然的博大,宇宙的无限,人类只能是虚心学习,谨慎行事。
我们指出人类理性的局限和科学技术是双刃剑并非表明我们对“浪漫主义思潮”的认同。浪漫主义思潮是对理性的反动,对科学技术的反动,归根结底,是对文明的反动。浪漫主义思潮把理性和科学技术所表现出来的消极方面绝对化,在有关人类前途命运问题的看法上大弹悲观之曲调,大发思古之幽情。我们只是要说明,理性与科学技术本身并不足以保证人类社会的进步。理性与科学始终存在被滥用的危险,对此决不可掉以轻心。
人类并非万能决不意味人类无能,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都是人类能力的见证,但更重要的是,人类有能力认清自己的弱点和局限,人类最终会知道自己有力不能及的事情,这就是征服自然。
人类万能论的危害就在于它导致人类对自然的傲慢与轻狂,导致人类自认为有能力摆布地球而不必为此付出代价,这种认识,在人类掌握了支配自然巨大力量的今天,简直太可怕了。
生态伦理学所批判的传统思想,除开人类中心论,人与自然二分对抗论,人类能力绝对论之外,还有“经济增长神话论”,自然资源价值至上和无限论等等,在此不一一述及。
五、 明确了人类在自然生活中扮演的新角色
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角色定位正确,是每个人人际交往通达、事业成功的条件。
在自然生活中,人类也有一个角色定位的问题。人类在自然生活中的角色定位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
在远古时代和文明之初,人类对野蛮异在的自然界无能为力,只能被动服从,听任它的摆布。在人类的心目中,自然界是那么的高大无比,那么的神秘和神圣,“人受制于天”的思想由此而萌发,并产生了“自然崇拜”。人类扮演的是自然奴仆的角色。
进入文明以来,尤其是近代以来,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的捷报频传。人类不再惧怕自然,并俨然成了自然的主人,向自然发号施令,好不威风,并与此相适应滋生出“人定胜天”的乐观与自信。人类扮演的是自然的叛逆者加征服者的角色。
到了现代,人类倚仗着科学技术和在科学技术刺激下发达起来的生产力移山填海,呼风唤雨,点石成金。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已不是文学的想象与夸张,而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然而,与人类财富的猛增相伴随,人类野心与欲望的迅速膨胀,导致人类与自然的矛盾冲突的空前尖锐。人类在经历惶恐与困惑之后开始反思,并认识到自己与自然的同根连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认识到只有追求“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才是出路所在。生态伦理学正是对这种认识的系统化,他__________要促使人类进行角色转换,由自然的叛逆者、征服者转换成自然的管理者,勇敢地承担起对自然进化应当担负的责任。
管理好自然是人类的神圣使命。
管理好自然就是管理好人类自己,它要求建立起合理的社会制度、合理的行为模式、合理的价值观念⋯⋯只要人类管理好了自己,使自己的所作所为不损害自然的和谐,也就是管理好了自然。
人类要做一个称职的自然的管理者,对自然就要有关切之心、热爱之情,把管理自然的过程看成是向自然学习的过程,确信自然是自己的母亲和老师,使自己像儿子真诚感激并报答母亲一样,真诚感激并报答自然,一刻也不忘记自然的恩泽,更不可做一个以怨报德的不孝之徒;使自己像学生真诚感激并报答老师一样,真诚感激并报答自然,全身心的投入自然的怀抱,感受自然之美,领略自然之妙,接受自然的陶冶,消除工业文明酿就的人类与自然的隔膜与敌视。
六、 对伦理学基本观念进行了新阐释
这些观念包括利益观、权利观、价值观、责任观和公正观等。
1. 在利益观上,生态伦理学以彰显人类的整体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它认为,面临共同的生态危机,是生存还是死亡,是有所作为还是无所作为,已成为国际社会必须作出的共同选择。当今人类之所以还有希望,就在于不仅看到了把他们彼此分开的个人的、阶级的、民族的乃至“两个世界”的利益,而且看到了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人类整体利益,并在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问题上开始取得共识,开始采取一致行动。危害人类整体利益的生态殖民主义受到生态伦理学的坚决反对。
2. 在权利观上,生态伦理学指出,第一,权利主体的两次拓展,即由一部分人扩大到所有的人,又由人扩大到人之外的自然物,是文明与道德的进步。我们应当承认生物的权利,并为自己立法:一切生命之物的权利都是不可侵犯的。世界上第一部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马丁法典》1822年由英国国会通过。2002年,德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动物权利写进宪法的国家。
第二,人类作为一种具有社会性的生物,根本不具有占有和主宰自然的权利,而只具有享用自然的权利,即在自然中栖息,利用自然的价值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然而要注意的是,其一,享用自然不是人类的特殊权利,而是生物共有的权利,人类对自然享用权利的成立取决于一个前提———自然有着可供人类的享用性,一旦失去了这个前提,人类享用自然的权利就会丧失。其二,享用自然的权利,就是人类在自然中存在的权利,人之外其它生物的存在权利就是它们的生存权利,对它们而言,存在等于生存,生存是其存在的全部内容,它们不可能产生生存需要之外的其它需要。人类的存在权利,包括生存权利。对人而言,存在并不等于生存,生存只是其存在的部分内容,人类是不会仅仅因为能生存下来而满足的,除了生存需要之外,人类还有享乐的需要、发展的需要等等,但是,人类的生存需要始终是第一位的,这句话的内涵首先指假如人类连生存需要都无法满足,他是无法顾及其它的,其次指当人类对享乐和发展的追求损害了自然,从而危及人类的生存时,人类就应当节制自己的享乐与发展,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生态伦理学反对以破坏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为代价去换取少数人的享乐与发展,反对以破坏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基础为代价去获取当代人的享乐与发展。其三,享用自然的权利虽然为人类和其它生物共有,但他们享用自然的方式不同,其它生物以本能方式享用自然,人类则以实践方式享用自然,这就决定了人类对自然的享用可能达到其它生物无法企及的广度与深度,也就决定了人类对自然的享用可能超出自然所能承受的限度,为此,我们不应一般地强调进行变革自然的实践,而应特别强调合理地进行变革自然的实践,既改造之、又建设之,既索取之、又奉献之。如果一味索取,就会把索取变成掠夺,其结果不言而喻———逐步降低自然对人类可享用度,并最终使自然可享用性彻底丧失。
第三,我们不仅要讨论人类作为整体在自然中具有和不具有什么权利的问题,而且要讨论人类的群体,即国家、法人和个体(公民)在社会中享用自然权利的问题。在社会生活(国际社会生活和国家社会生活)方面,人类的群体与个体对自然的享用权利表现为环境权,这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它包括实体性环境权和参与性环境权。
3. 在价值观上,生态伦理学认为,价值关系是丰富多彩的,人类可能是价值主体;作为价值主体的不一定是人类;人类可能既不是价值主体,又__________不是价值客体;人类可能作为价值客体出现。传统的价值研究有两个重要缺陷,一是忽略了非人类价值主客体间关系的研究,二是忽略了对人类作为价值客体的研究。由于这两个忽略,尤其是由于第二个忽略,不但人类的主体性说不清、道不明,而且人类的主体地位就得不到有效保证,人类的主体作用就得不到正确和充分发挥。生态伦理学对价值的讨论主要从两个层面展开,其一,把自然界———作为整体的自然界视作价值主体,讨论作为价值客体的各种自然物,尤其是生物,特别是人类对于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有序和进化的意义。对此,生态伦理学认为:地球不但是生命的摇篮,而且是生命的产物;保护地球就必须保护生物多样性,就必须致力推进生态文明。其二,把人类视作价值主体,讨论作为价值客体的自然界对人类的意义,对此,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界对人类的价值是多元的,包括资源价值、艺术价值、科学研究价值、道德育化价值、医疗价值、生态价值等;自然界对人类的生态价值最为根本;自然界对于人类的资源价值是有限的。
4. 在责任观上,生态伦理学指出,第一,当今人类已经掌握干预自然的巨大力量,已成为影响地球生物圈演化的关键性因素,为了地球的生态安全,人类责任重大,应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第二,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这是因为环境破坏,人人难脱其咎,环境破坏,人人均受其害;第三,在环境保护上,政府、企业和公众应各履其责,都应有所作为,而且都能有所作为,离开广大公众积极主动的参与,环境不可能得到真正的保护;第四,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应求同存异,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在环境保护上承担起共同但有区别之责。
5. 在公正观上,生态伦理学的主张是:第一,人地公正,它要我们切记,人类要发展,但必须和自然一道发展,人类对自然做了什么,也就是对自己作了什么;第二,国家间或地区间公正,它要我们切记,在全球化的今天,一个国家、地区的发展依赖其它国家、地区的发展,生态危机无疆界,在生态危机面前,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划地为牢,都不可能独善其身;第三,代际公正,它要我们切记,我们不是继承了祖宗的地球,而是借用了子孙后代的地球,我们今天的发展需保证子孙后代具有同等的发展机会。
七、 制定了人类行为新规范
人的任何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生态后果与环境效应,这些后果与效应要么是正态的,要么是负态的,为抑制其负态后果与效应,强化其正态后果与效应,生态伦理学倡导合理的消费,即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倡导合理生产,反对对经济增长的一味追求,致力于美好生活的创造;倡导合理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质量; 呼吁维护和平,如前所述,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和平是发展的保障,这里讲的和平包括红色和平与绿色和平,维护红色和平就必须化解国与国之间的对立和冲突,维护绿色和平就必须致力于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敌视和隔膜。
[参考文献]:
[ 1 ]叶平. 生态伦理学[M ]. 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 1994.
[ 2 ]戴维•埃伦费尔德. 人道主义的僭妄[M ].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1988.
(责任编校:李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