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农村新技术推广的风险共担模式探讨
谷兴荣, 姚启明
科技与经济2009 年4 月第2 期第22 卷/ 总第128 期
摘要:农村科技服务业在农村新技术推广中,要与农户、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之间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责权利分配合理的模式。提出以农户为载体的新技术推广的风险共担模式;以合作社为载体的新技术推广风险共担模式;以公司和企业为载体的新技术推广的风险共担模式,以及保证这些模式正常运行的配套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新技术推广;风险共担;咨询服务;
1 农村新技术推广的成就、风险与出路
农业生产要引进新技术,解决效益低的问题。但农村引进开发新技术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农产品的收益弹性与工业品和服务产品相比较小,也就意味着经济增长对传统农业生产的溢出效应小。我国农业生产以提供初级产品为主, 产品科技含量较低,特色产业发展还不成规模,农产品加工业刚刚起步,农产品加工增值比重偏小。破解“农业悖论”,增强我国农业科技的实力、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新技术开发体系和新技术推广体系,实现农村新技术开发显得十分必要。
农村新技术开发的风险承担者应包括农户、政府、企业投资者、消费者、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人员。他们是农村新技术开发中的利益共同体, 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需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责权利分配合理的机制与模式。农村新技术推广的形式有:以单个农户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形式, 以生产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社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形式, 以公司和企业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形式。基于三种不同载体的推广形式都在探索,一个共同点就是:三种载体推广形式都不是独立工作的,而是三种载体都需要与农业咨询服务业合作, 规避风险或者分散风险,共同促进农村新技术推广。各方在按照合作框架原则科技项目配合、科技产品等方面联合运作,共同推进农村新技术推广。基于不同载体的农业科技推广形式又有不同的风险共担模式。
2 以农户为载体的新技术推广的风险共担模式
目前,我国农户科技水平相对较低,农业新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份额约占40%,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率约为30%, 真正成效显著并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的技术不到5%。农民是“技术”这类新要素的需求者,政府则是这类新要素的主要供给者,如何将这类新要素由供给者传递给需求者, 农村新技术开发的咨询服务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以政府主导为主、自上而下、单向的以农户为载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 导致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人员更加重视上级政府的要求,而忽视农户的需求。目前对现行农村新技术推广体制的改造应集中在投资、体制、推广方式方法、人员知识衔接、知识更新等方面。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对农业科技应用程度低, 农民的科技需求行为的动力要加强。农村科技推广应由科技供给推动型转变为科技需求拉动型的转变。以农民技术需求为目标的新推广模式。
2.1 基于农户为载体的新技术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农产品非弹性需求的特点导致农业增产不增收。实质上,采用新技术所产生的收益是有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分享的, 分享的份额则取决于农产品本身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的大小。对于绝大多数的农产品,应该更符合“非弹性需求”的情况,即需求的价格弹性小, 需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动,供给的增加会引起价格大幅度的下降,生产者剩余增加很少甚至为减少,造成“谷贱伤农”。因而对于农业生产者整体而言, 新技术的开发不会带来收益的增加。农业新技术开发带来的新增收益,绝大部分让消费者占去了, 导致农户采用新技术的利益激励不足。二是采用新技术的高成本性导致农户采用新技术动力不足。目前由于我国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致使农户学习采用新技术的成本相对较高。素质越低, 要掌握和采用一项新技术所要付出的代价就越高。且农户的小规模经营也制约了农业科技应用的广度和深度, 规模不经济加大了农业新技术的使用成本,影响了农业科技的使用效果;从交易成本看,我国农户采用新技术的交易成本比较高。三是农业新技术是农业科研人员的产品, 据经济学中的权属关系与应用效果,可划分为私人技术、公共技术及半公共技术。对于半公共技术,政府应给予技术的需求者或供给者一定的补贴和资助。公共技术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在新技术推广中,政府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及民营科研机构应多对农业公用技术、半公用技术进行供给,而不是都集中于赢利性强的私人技术的供给[1]。
2.2 基于农户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应用存在的风险新技术应用的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投入和产出两方面都面临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使得农民吸纳新技术面临巨大的风险[2]。新技术使用的预期收益是农民采用不同类型的技术项目的抉择标准。新技术使用的效益是不确定的,既受新技术本身的技术性能和特点的影响,又受新技术生产的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的制约。使用技术的风险。目前我国农户所采用的技术多属于常规技术,高新技术所占比重很小,导致农业的弱质性,不同地域的农业生产结构、品种结构还是技术水平、技术内容都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其技术资源过度竞争。政府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应对科技推广在农产品水平、档次等结构性水平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农业技术信息的制约, 即信息不完备和信息的不对称。信息的不完备性导致农产品不能正确的估计新技术的产出水平和投入水平。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科技含量低的技术排挤科技含量高的技术, 从而发生逆向选择情况。
2.3 采取各种措施减轻基于农户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存在的风险
一是转移风险, 让其他经济主体来共担农民的风险。对农村新技术风险进行适度转移,把技术风险本身或者承担这种风险的经营主体通过采取措施和途径把风险转嫁出去,减少农户的经济损失。措施如下: 建立农新技术应用风险储备基金制度和农产品风险基金制度, 当出现较大的自然风险或市场风险时,应从经济上给农民一些补偿;另外允许农村新技术服务经营实体按规定在税前提取农产品风险基金,搞好农村新技术应用保险。通过政府保险和农村合作保险有重点的开展一些农村新技术应用保险或生产保险,把不确定风险转化为固定的保险支出,让农村新技术应用保险共担农村新技术应用和农业经营风险,以保证农民吸纳农村新技术的稳定性,达到农村新技术的推广。
二是建立和完善新技术经济合同制度。首先,签订农村新技术承包合同, 由参与新技术经济承包合同的各方与农民共同承担农村新技术应用风险,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其次,对市场供求关系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可以引导经营部门与农民签立农产品期货交易合同。
三是尽快建立高效灵活、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信息传播网络系统。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传播网络系统,可以使农产品供给方及时与外界进行信息反馈交流。充分发挥农村新技术推广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在稳定增加其经费来源的情况下,积极鼓励科技人员下乡搞承包、新技术示范和新技术咨询活动,进一步密切推广人员和农户之间的感情和技术信息交流。
3 以合作社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的风险共担模式
采用新技术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三类:一是信息成本。农民若想在市场上购进自己所需的农用生产资料和技术,必须投入一定的时间、人、财、物力,去了解市场行情,这是农民交易前的准备费用。二是评估成本。即农民对获取的有关市场信息进行真伪辨别和可信度评价,以剔除虚假信息。三是交涉成本。它是指交易双方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以各自的满意程度为目标进行讨价还价所发生的费用。特别是我国农民的素质较差,组织化程度较低,对市场不熟悉,再加上我国技术市场发育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农民辨识评估能力有限, 辨别结果具有较高的风险概率,使农民处于不公平的交易地位,因此农民采用新技术的市场交易成本必然很高。
单个农户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带来的是分散的产品市场,农产品的无序竞争。怎样才能把分散的产品市场转变为集中的规模化市场, 弱化农产品的无序竞争,强调各环节的协同专用性,达到对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培育,在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提高交易频率建立产业链上各利益主体的风险分担机制,可以采用一体化的组织形式以代替市场交易。对农户进行横向一体化, 把分散农户的家庭经营组织起来, 允许和鼓励农户建立合作社经济组织是一个不错的解决途径[3]。
合作社经济组织较分散农户更能获取有用的信息从而节约信息费用,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有_____利于对未来不确定的预测;同时,合作经济组织与单个农户相比, 能够在市场交易中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以提高农民的市场地位[4]。政府在这一推广模式下的作为有:各级政府可制定和落实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如对合作经济组织减免有关税收、优先安排财政贴息、提供农业政策贷款、实行财政配套补贴等,切实推动农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发展。
特定的产品或者产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并得以产生的更为适宜的平台和契机, 而在特定的产业领域维护并争取经济方面的利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始动力。
3.1 以合作社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一是合作社内部凝聚力不足。合作社最本质的特征是出资者与惠顾者合一, 决定了合作社所谓的合作本质, 但是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难以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机制。成员并没有实质性参与合作社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一些成员甚至不知道本社的章程是什么,更勿提合作社章程的内容了;有部分合作社社员的产品在市场上出现一定价格波动时甚至不与合作社进行交易, 以至于合作社内部稳定的合作交易难以持续。二是合作社的资金筹集是有一定风险的, 特别是在合作社初创时期,这种风险还比较大。由金融机构承担这种风险是不适当的, 由合作社的召集人和负责人承担完全的风险也是不合理的, 由全体社员承担又是不现实的。建立筹资风险的规避和分摊机制是合作社能否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的关键。
3.2 解决以合作社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中问题的措施一是在明确利益分配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上提升合作社凝聚力。进一步明确财产权,在遵循合作社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适当考虑资本以及个人能力在决策和分配中的权益。比如,可以考虑赋予股东一定的收益权和表决权,应该考虑经营管理人员的权益,对经营层给予适当的股权奖励和参与决策权等。二是拉长产业链条、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合作社的服务功能[5]。进一步拉长产品的供应或者加工链条, 多方位拓展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以及农户之间的合作领域。合作社服务功能的横向拓展主要是考虑相关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联合。纵向的功能拓展主要是考虑围绕合作社目前的合作平台形成更为完整的产业链,在目前的基础上,______向前延展产业链条更为稳妥,市场风险更小一些。三是通过社员之间的互助联保等形式, 在现有合作基础上嫁接金融合作功能。通过合作社社员乃至合作社之间的互助联保,开展信用评级,在合作社基础上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完整的农村合作不能只有专业合作,金融合作和社区合作也是必不可少。
4 以公司和企业为载体的新技术推广的风险共担模式
市场化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农产品或服务,这一过程需要巨额的经费投入。在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资本的供需矛盾非常明显, 政府提供投资不足。政府提供的农业投资长期占GDP 的10%以下。传统债券、股权融资手段在这一领域投资的局限性。以现代生物技术为基础的新型农业的迅速崛起产生着巨大的投资回报率, 吸引了具有很强趋利性的创业投资的创业资本的大量介入。新型农业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和成长性, 创业投资者看重高新农业的高成长性,因此愿意共担新技术推广。创业投资对农业高新科技产生的巨大摧化作用为:一是种子阶段资金介入[6]。二是投资后采取契约形式和关系形式对新型农业企业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团队组建、战略咨询等方面的帮助。三是最佳退出渠道,快速积聚发展资金,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的作用。
4.1 以公司和企业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农村新技术创业投资发展受到代理风险的制约: 一是农村新技术创业企业家掌握更多技术方面的信息,信息的不对称,加剧了逆向选择。二是农村新技术创业家拥有核心技术, 比一般创业企业家具有更强的谈判能力,加剧了道德风险。
4.2 以公司和企业为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的风险控制创业投资家可采取一些措施来控制农村新技术创业企业家的代理风险, 以达到实现创业投资家和农业企业家的风险共担:①避免逆向选择行为,充分搜集创业投资家相关信息,运用严格的评审、决策过程,评审农村新技术的可行性,从事前预防的角度规避企业家的代理风险。并考虑使用可转换优先股作为投资工具,来控制和预防农业企业家代理风险。②在投资后实施周期性的动态评估, 利用分阶段注资机制来控制农业企业家代理风险。③选择IPO 退出机制,在对农村新技术创业企业的投资之外,有必要就创业资本日后的退出方式、时机等做出事先限定,给农业创业企业家一个心理预期, 形成代理风险的控制机制。最后,创业投资家可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如联系上下游合作伙伴[7]、招募具有较强能力的高管人员,来促进高新技术农业企业的发展,并减少高新技术农业企业的风险。
5 管理措施与政策建议
农村新技术推广系统的正常运转, 不管是基于哪种载体的农村新技术推广方式都离不开政府部门有效的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新技术组织已不再是单一的、封闭的,而是多样的、开放的。因而农村新技术推广部门应从自身特点出发, 选择适合其经营服务的内容、规模及方式。这就要求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各级各类农村新技术推广组织的经营活动加以规范。甚至运用法律手段逐步建立起公平竞争的机制,形成网络,促进合作[8]。加强政府宏观调控, 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 政府在市场机制下,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以多种方式引导科技成果推广,协调政府各部门的关系。加强政府以科技需求为导向的行为和强化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① 加强对国内外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化的调查分析, 做好市场需求趋势的预测, 对未来农产品市场需求做好准确定位,选择相应的农业新技术成果推广。② 拓宽成果推广渠道,多方筹资。“多渠道投入、多元化融资、多成份合作、加速成果推广。”③ 聘请省内外知名农业专家,设立专家(顾问)委员会,为新技术推广提供科技信息与技术咨询。④ 建立专家数据资源库,为有需求的农户、农业企业、乡村组织联系专家,充当农业专家与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桥梁,形成“专家—企业—农户”互动的技术扩散机制。通过组装配套各种成熟的科研成果、整合各种资源加以推广示范;由示范平台牵头, 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性农业展会,构筑以农业高科技术为核心的农业要素大市场。⑤ 树立企业是成果转化主体和市场的观念,树立政府推动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尊重科技开发与成果推广的人才观念。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投入主体、争取银行信贷对转化支持、建立风险投资和防范机制、开辟融资渠道等途径筹集资金。⑥ 加快实现高技术产业化,大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实现高校科研机构“供给”与经济发展“需求”的对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科技成果信息的沟通,促进资源共享机制的形成,减少科技产业化中交易成本。通过重点发展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 加强孵化服务的公共技术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和发展多种模式的高技术产业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化。
参考文献
[1] 吴敬学. 中国农户的技术需求行为分析与政策建议[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08(4).
[2] 许庆. 农地制度﹑土地细碎与农民收入不平等[J]. 经济研究,2008(2).
[3] 罗必良,刘成香,吴小立. 资产专用性﹑专业化生产与农户的市场风险[J]. 农业经济问题,2008(7).
[4] 任大鹏. 合作社制度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J]. 农业经济问题,2008(3).
[5] 唐华仓.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中的经验与问题[J]. 农业经济问题. 2008(1).
[6] 刘明辉.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及其代理风险控制[J]. 农业经济问题,2008(5).
[7] 贾德奎. 中国经济运行中的风险管理研究[J]. 经济研究,2008(7).
[8] 高海. 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创新与法律制度构建[J]. 技术经济,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