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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离与关怀:传染病患者的社会交往伦理探析

2017年10月07日 10:02  点击:[]

疏离与关怀:传染病患者的社会交往伦理探析

孙雯波 胡 凯

2008年7月第4期(总第36期)伦理学研究

[摘 要]现代社会围绕传染病涉及医学、伦理、社会文化等多因素相互影响和作用,整个社会呈现出不同的道德认识、评价、情感选择方式,构成了传染病患者与医生、与社会其他人之间的复杂道德关系和张力互动。关注传染病患者伴随生活世界转换而与社会的疏离及自我放逐,在社会人道关怀和个体社会责任强化中,完善社会控制,重建公共交往伦理,对于保持社会和谐和公正意义重大。

[关键词]疾病隐喻 社会疏离 病耻感 人道关怀 个体责任

现代传染病已不是一般的、生物学意义上的流行病,而是世界性、复杂的社会疾患。围绕疾病涉及医学、伦理、社会文化等多因素相互影响和作用,整个社会呈现出不同的道德认识、评价、情感选择方式,构成了疾病患者与医生、与社会其他人之间的复杂道德关系和张力互动。一般来说在传染病防治中,所涉及的社会交往关系包括疾病患者与医务防控人员之间、患者相互之间以及患者与社会之间三方面的关系。传染病患者相对于普通人因为所患疾病的传染性,有的需完全隔离治疗,有的需医学观察控制传播。社会个体一旦患上传染病,患者原有的生活世界被迫转换,交往空间被限制,在自我感受、社会舆论中体验到疏离感,社会交往行动显著减少,疾病治疗成为社会交往的主要阶段性目的。但当病情得到控制或治愈,患者将恢复正常的社会角色,重返社会。这个过程或许是短暂的,或许是长期的。但还有一些传染病人如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由于病毒的潜伏期症状不明显、未恶化,或暂时不需住院治疗,在完全的社会状态下有全面的社会交往。关注他们的生活世界转换以及与社会、他人的交往互动中的伦理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新型的烈性传染病如SARS,其病毒顽强的生命力和快速的自我复制、变异,在感染者及其与之相接触的人群之间快速传播,使公共交往的伦理状况迅速恶化,人与人之间迅速形成了难以逾越的隔离带,彼此隔膜疏离和自我隔离放逐, SARS的出现对现代大都市的生活方式和现代人群的交往伦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传染病患的社会交往状态:社会疏离与自我放逐

1. 社会疏离与歧视、排斥

性病、艾滋病等传染病一直含有浓厚的道德隐喻,人类对特定疾病的道德渲染,那种寻找意义的思维模式使某一疾病所附加的意义,渐渐超越它的本名,武断地成为这个疾病的本质描写、文化上的意义和道德上的判断。苏珊•桑塔格曾说过:“要居住在由阴森恐怖的隐喻构成道道风景的疾病王国而不蒙受隐喻之偏见,几乎是不可能的。”[ 1 ]疾病的道德隐喻使病患在身体病痛之外还须负担道德谴责的社会异样眼光,承受那些加诸疾病之上象征意义的重压,后一种痛苦远比前一种痛苦致命,因为它以道德评判的方式使患者蒙受羞辱。通常对传染性疾病,尤其是瘟疫的隱喻,被给予的“另外一个名字”,通常带有夸大、歧视的意味,使得透过隐喻去理解这个疾病的人,容易对疾病产生偏见、误解、贬抑和恐惧。认为这种疾病是因为个体有道德缺陷才发生的,患者是咎由自取,或者认为患特定的疾病是耻辱的、罪恶的、堕落的、肮脏的、羞耻的。

疾病的道德化评判最终会导致对疾病患者的偏见、歧视和社会排斥。如在艾滋病流行初期人们并不了解什么是艾滋病病毒以及如何传播,也不知道与艾滋病病毒阳性感染者接触所产生的风险程度极低。人们对疾病的畏惧与焦虑转变成对艾滋病人的恐惧与憎恶,导致了对艾滋病患者的夸张的过度反应,人们为了自保,将这些患者排斥在人群之外,将其孤立、边缘化并驱逐他们。作为病人他们没有获得应有的医治和照顾,反而受到社会的鄙视和排斥。在众多的艾滋病患者中间,其中有一小部分的人们并非由于自己有了被社会认为的不道德行为而染上了艾滋病,虽然社会可以给与他们极大的同情,但他们往往也难以摆脱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社会中对特定传染病患的歧视表现为直接和间接两种情况。直接的歧视形式包括地方法规中规定的社会性排斥条款,设置就学、就医、工作、生活等障碍如劳动就业中因为特定的疾病被拒绝录用、开除工职、被拒绝医疗服务等;如对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的歧视。间接的歧视包括谣言、非议等社会舆论夸大渲染疾病的恐惧程度,对特定病患插上道德评判的标签,表达对病人不友好的看法,以回避的方式对病患在社会生活各领域进行排斥等。歧视在本质上是一种令受歧视者绝望的消极力量,在社会中受到歧视、排斥的传染病患者有严重的社会疏离感,感觉从人类共同体中被革除,失去对自己生存的基本把持,所以有人说艾滋病给人带来早于身体性死亡的社会性死亡,它有可能创造出一个终身为贱民的新阶级。历史上曾有不少国家存在过歧视和驱逐麻风病等传染病病人的现象,书写了人类文明史上不光彩的一页。法国哲学家福柯指出:“在麻疯病院被闲置多年之后,有些东西无疑比麻疯病存留得更长久,而且还将延续存在。这就是附着于麻疯病人形象上的价值观和意象,排斥麻疯病人的意义,即那种触目惊心的可怕形象的社会意义。”[ 2 ]而且这种社会心理更转向排斥精神病患者、贫苦流民、罪犯等。福柯深刻地指出:人类排斥弱势以及边缘者的心理结构,有着惊人的固执与延续性。

从社会心理方面来认识,瘟疫蔓延的时刻,健康者对瘟疫的恐惧往往以一种非理性的逻辑扩散,只要不是自己,再严厉的防疫手段都不为过。这种健康者的思维逻辑一旦主导政策,主导舆论,在防疫工作上,就非常容易出现将“疑似病例”当“确定病例”处理,将一切被隔离者都做有“病”推定。多数的被隔离者不只感受到惊恐、失序、被社会疏离,更重要的,是不被尊重,甚至正当的个人权利遭到侵害。

2. 自我疏离与耻辱、放逐

由人的社会性所决定,健康抑或生病不仅是社会个体自身的问题,还涉及和影响到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特别是罹患传染性疾病,既是个体的不幸,又无形中给社会、他人带来潜在的危害或是具有一份社会的责任,它绝对不是私人性的事件。可见疾病是具有丰富的人性色彩和社会意蕴。英国著名的伦理学家休谟在研究人性问题时曾说过:“凡是我们自身所有的有用的、美丽的或令人惊奇的东西,都是骄傲的对象;与此相反的,则是谦卑的对象。”[ 3 ] (P335)他又指出:“身体的痛苦和疾患本身就是谦卑的恰当理由⋯⋯对于传染别人并危害别人或使人不快的那些疾病,我们感到羞耻。我们因癫痫症而感到羞愧,因为它使在场的人都感到恐怖;我们因疥癣而感到羞耻,因为这种病是传染的;我们因瘰疬而感到羞耻,因为这种病通常是遗传的。”[ 3 ] (P338) 1963年社会学家Goffman首先提出病耻感的概念,病耻感的存在使病人承受精神上的道德心理重压,从而使他们所要承受的精神痛苦已远远超过了病痛本身。

现代疾病的概念,实际上是一种分类概念,通过病人和健康人的分类,病人群体被分离出来,成为一个同质化极强的社会隔离对象。在医学疾病分类治疗中传染病、精神病等往往遭到最为极端的封闭隔离,病人通过专门的医生诊断,被认为患有传染性疾病,有可能给社会其他人带来危害,需要隔离在一个特定的空间里治疗。这一的空间不是空洞的,而是充满着符号意义,那就是凡是呆在这个空间里的人,都被确定患了某种具有传染性需要治疗与社会异质化的病症。[ 4 ]传染病患者一旦被确诊就面临与社会不同程度的疏离,特别是疑似病者感受到自己的自由、人权被不当剥夺,又得不到任何补偿与尊重时,被歧视、被遗弃的恐惧也会以另一种逻辑扩散,轻者逃避,对可能的染病征兆刻意忽略,不寻求医疗体系协助,给疾病的防治留下严重隐患。而道德重压之下的歧视与排斥也将会走向极端,导致病患不负责任的自我放逐甚至反社会的仇视行为,弱者的偏激有时候很简单也很残忍,就是心理不平衡的报复,就是用破坏秩序来发泄内心的不满,明知染病,还故意将疫病传染给不特定对象,在绝望里寻求共毁,这种报复和发泄对于社会的公共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造成可怕的社会恶果。如最近社会关注的艾滋病犯罪问题,感染艾滋病病毒本身是值得同情的,但利用致命病毒危害社会和他人的举动则无疑具有伦理违反和法益侵害的双重属性。

社会外界对传染病患者的偏见、歧视,直接加重了患者在社会中的生存成本和社会交往成本。对生存的威胁不仅仅来自疾病的痛苦性和致命性,而且相伴而来的就业、升学、婚姻等社会生活的艰难和经济上的重压。最主要的还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压力,一方面基于自身的病耻感,从心理上损害了自身的尊严以及对社会的认同和归属感;另一方面在疾病流行的敏感的社会交往氛围中,传播恐惧和交往戒心在人与人正常的交往活动中立起一堵墙,恐慌中人们过度保护自己,人性自私丑陋之处暴露无疑,并在灾难面前放大,更加明显而荒诞,由此不仅直接导致传染病患者自身社会交往的心理危机以及和社会的疏离,而且会造成社会成员(通常数量比较多)的生理、心理伤害乃至生命损失。如得不到有效控制,事态恶化甚至会严重威胁社会安全,如引发社会成员的心理恐慌,造成社会混乱;冲击社会的经济系统,引发经济萧条;导致地区封锁甚至冲突;引发政治、军事危机和社会倒退等。一个充满着社会隔阂、族群疏离乃至冲突的社会,不仅使发展失去根基,最终也将使每个人的正常生活面临威胁。[ 5 ]

二、传染病患人际交往的伦理重建:社会关怀与个体责任

1. 社会关怀:人权观念与人道主义

由于社会的陈旧观念所带来的偏见、歧视与排斥,以及病人自身的病耻感所带来传染病人与社会的疏离,使传染病患者成为社会特殊的弱势群体。传染病防治由于牵涉公众的健康事务,它被赋予介入个人生活与空间的特殊权力,这种权力的合理与正当性如何? 公共权力介入是否超越合理限度而侵犯到个人基本人权? 社会是否以人道为本关爱弱者,消除歧视和排斥? 这是现代社会交往伦理极为关切的问题,也是特定社会和谐和公正与否的重要考量。

人道主义把幸福生活和社会公正当作道德理想,把人的权利、价值和尊严放在首位来考虑。这种主张也蕴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它强调每个人生而平等;人的一切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等与生俱来;人人均有尊严,而无论其身份、生活环境如何;每个人都是一个生物的、心理的与社会的有机体等等。而人权的价值诉求则是当代应用伦理学最核心的价值诉求。医学伦理学认为,病人包括艾滋病等传染病患者和正常人是平等的,享有同正常人一样的权利,同样具有尊严和人格,应当受到社会的接纳,而不是受到普遍的歧视和排斥。与此同时,在现代社会福利观念确立后,享有社会福利保障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救助贫病不必再借助于人性的同情与怜悯,所有社会成员都拥有了政治上和道德上的平等地位,这就改变了传统社会福利的慈善救济性质。纵览人类疾病史可以发现,人类的历史是科学战胜疾病的历史,也是人权平等与歧视偏见作斗争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因而反对歧视与排斥,给予传染病患者以人道的帮助和支持,不是一种同情,也不是单纯的救济,而是法律的规定,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关爱社会弱势、促进社会普遍的和谐和安宁的重要保障。

凡. 维克(R. N. VanWyk)指出,保护弱者有五种途径: (1)拒绝伤害他者, (2)从权力的不平衡关系中解救被害者, (3)帮助重建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家庭等等的体制,让“受伤害者强大起来, ”阻止权力悬殊的发生, ( 4)形成新的社会道德习俗,让人不利用自己的优势去伤害弱势者, ( 5)对侵害弱者的人予以惩罚。这五种途径中的第一种是可以由个人来独立完成的,其余四种都必须依靠集体行为和社会环境改变来完成。[ 6 ]转型社会的高流动性以及规范危机、社会失信和个体化趋势,都加大了社会控制的难度。但传染病的蔓延几乎不受城乡区别影响、不为地理界限阻碍、不被贫富程度限制,这是病菌活动的规律所致。人类若要消除和控制传染病,关爱和保护传染病患者这一弱势群体,就必须全体社会成员人人参与。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空间与维度的扩张催生了公共卫生管理现代组织化,形成强有力的政府组织支撑的制度化范式,首先要依靠国家、社会力量完善社会控制体现制度性正义,在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信任同时着眼于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其次通过倡导重建社会公民交往伦理改变社会环境,消除社会排斥,促进社会整合与和谐。保护弱者可以成为评价实际道德习俗是否道德的标准。它要求人们在公共生活的各种人际关系中消除对弱者的伤害,要求每个人都在公共生活中担负起保护弱者的责任。正如马格利特所说,“并不需要任何别的道德理由。阻止残害本身就是道德行为,就是道德合理性”[ 7 ]。

在传染病患者隔离治疗期间,其主要的社会交往是患者与照顾的亲人之间、医患之间以及患者相互之间的交往。著名的关怀伦理学创始人诺丁认为人的人际关系网络,是有亲疏远近之分的,将人可以有的社会关系图画式地连结起来,以此来理解自己所在的处境。诺丁所说的第一个人际圈就是指“在内在而亲密的人际圈,我们的关怀是出自爱,这包括父母亲子关系和最好的朋友。”人们觉得人有亲疏之别,只有对亲近者才须负有“特殊责任”。许多患者在患病后往往都开始明显关注自己,高度的自我中心,希望医生能对自己的疾病十分重视,也希望家人都关心和照顾他,甚至还会出现对医生或亲友提出过分要求和过分依赖的倾向。尽管有受到感染之虞,但亲人的关切确是患者最急需的,也是家庭的责任和亲情的可贵所在。传染病患者必要的社会交往是人性的社会需求体现,也是战胜疾病健康生存重要的心理慰藉和社会支持。其中患者之间往往因为共同的不幸境遇同病相怜或许成为关系亲密的病友。此外医患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则是一种社会职业关系。医方因为职业责任所在必须要恪守医学伦理,不得回避推诿。一方面要加强隔离管理和有效治疗,另一方面要本着医学人道主义精神给予患者更多的关怀和心理治疗。这是传染病患者社会关怀的最重要的力量。

三、个体责任: 自我保护与社会理性

社会的现代化不容置疑地加剧了个体对他人和社会的依存度,公民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因而任何对个人生活的义务都可以解释为是一种对他人的义务,任何对他人的义务也都能证明为是一种对自我的义务,如健康。所以斯宾诺莎曾说:努力保持自己的健康是最基本的,是首先和普遍的德性。凡关心自己健康的人也许是对他周围的人做出他所能做的最大服务,所有推进或扰乱个人生活健康发展的品德和发展,同时也倾向于对集体生活的发展产生有益或有害的效果。[ 7 ] (P227)罹患传染性疾病绝对不是私人性的事件,它既是个体的不幸,又无形中给他人、家庭、社会带来潜在的危害,同是也使患者本身承担了一份不可推却的社会责任。“‘责任’往往被抽象地界定为‘份内应做的事’。尽责任就是主动承担,自觉自愿地去做这样的事。这样看责任,强调的是实现自我道德意志的自律。然而,在公共生活中,我们对他人,尤其是陌生者所承担的责任,尽管涉及道德自律,但更体现为一种人际相互关系的伦理约束。我负责任指的是我知道我在公共生活中的行为都会有影响他人的后果。我做什么、怎么做、不做什么、并不只是当我个人心目中的‘好人’,而且还会旁及别人。我应当避免有伤害别人后果的行为,否则我的行为就会违反公共生活规范,招来众人的道德责备,损害我自己的名誉,破坏我自己的信用,等等。”[ 6 ]社会个体是具有道德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其伦理责任在于承担其自主选择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社会个体在相互性的公共生活中,需要一种道德准则来规范社会交往关系,具有社会责任感并真正参与社会、认真负责的现代公民是现代社会安全的重要基础。因而基于道德自律和社会人际交往伦理约束的传染病患者个体社会责任的强化是抵御传染病侵袭的重要堤坝。

传染病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现代社会文明的发展使之已经成为一个高速流动的一体化社会,现代化的道路设施、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更是加速了人、物和信息等在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高速流动。这样一方面使得传统上可能只是局限于某个地区的传染病有可能以很快的速度传播到其他地区,感染范围因此得以迅速扩大;另一方面,借助于现代的通讯工具,人们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甚至是在第一时间感受传染病的威胁,从而造成心理紧张和恐慌,从而容易引发社会混乱。同时在某种意义上,现代社会一体化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个体化的过程。个体化固然扩大了个体的自由空间,但是也给社会控制和社会整合带来了难题。特别是在中国现阶段,由于向有序的多元化社会的转型尚未完成,现实的社会有着某种程度的原子化倾向,公共意识、集体意识淡薄,个人利益过于凸显,过分自私的心理与行为比较普遍。社会个体包括传染病患者的社会责任往往会在恐慌和被疏离所造成的非理性情绪中被冲决。如SARS危机期间离院外逃的患者、不负责任随意流动,不愿意配合政府的调查、防治行动的疑似患者等。还有借SARS危机事件大肆炒作,以谋一己之私,导致部分商品价格猛涨,假药、假口罩纷纷出现等。

现代都市高密度密集的人群,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亲密接触的假象。新型烈性传染病SARS的出现,一声咳嗽就打断了人群之间脆弱的人际关系纽带。病毒通过飞沫在空气中传播,人群的频繁流动和密集将会加速疾病的传播,大规模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宣告破产,对防疫本身收效甚微,充其量只有政治动员和心理宣传意义。治水社会的政治动员模式和资讯控制很难奏效,甚至有害。病毒无声无息地肆虐无可辩驳地证明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别人息息相关的世界里,要切断非典等烈性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每个人别无选择地成为抗击传染病链条上至关重要的一环。在突发事件面前,首先要想到自己的行为会不会给他人、社会带来某种不便和危害,充分地相信国家政府、依靠组织和集体来应对和处理危机。每个社会成员在保护自己、发展自我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对于整个社会必要的责任感,每个人都想一想自己的恶习会不会对他人造成潜在的损害,导致疾病的流行,为自己为他人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面对不讲公德的丑恶行为,不该冷漠放任,在全社会发展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公民意识和力量。

面对传染病的流行,人际间的疏离不可避免,日趋完善的社会控制特别是完善的医疗卫生防疫体系是传染疾病有效防控的保障。而基于人权和生命尊严的人道的关怀却能使人际间特别是传染病患者与社会的隔阂和疏离减少,个体的社会责任和公共道德理性的发展则为传染病患者社会人际交往伦理奠定基础,从而促进社会的公正和谐和安宁。

[参考文献]

[ 1 ] [美]苏珊•桑塔格. 疾病的隐喻[M ]. 程巍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3.

[ 2 ] [法]米歇尔•福柯. 癫狂与文明[M ]. 刘北成,杨远婴译. 上海:三联书店, 1999.

[ 3 ] [英]休谟. 人性论[M ].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0.

[ 4 ]杨念群. 再造“病人”: 中西医冲突下的空间政治(1832 - 1985) [M ].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 5 ]洪大用. 传染病与社会安全[OL /EB ]. 宁夏人口网.

[ 6 ]徐贲. 保护弱者,道德习俗和公共生活[ J ]. 洪范评论,第3卷,第2辑.

[ 7 ] [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 伦理学体系[M ]. 何怀宏,廖申白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责任编校: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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